作者:TPshop搜豹商城 发布时间:2023-03-22 22:09 阅读:1530
实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,企业在住所所在的行政区内可申报多个不同的经营场所,不需办理分公 司或分支机构登记。在其住所同一行政区内的多个经营场所,仅需办理企业申报事项变动登记申报经营场所,并在经申报的经营场所内放置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即可。 “一照多址”具体办理时分以下几种不同情况:
一、新设立的企业。申请新设立企业同时申报区内多个经营场所的,在提交企业设立登记申请材料的基础上,同时提交经营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,并按经营场所数量申请增加副本。
二、已经按照商事登记制度要求换发新版营业执照的企业。申报增设经营场所应提交:
1、企业变动申报事项申请书(具体填写经营场所地址,并按照经营场所数增加副本);
2、股东签署的关于增设经营场所修改章程的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;
3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;
4、同一行政区内经营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。
5、营业执照正、副本。
三、未按照商事登记制度换发营业执照的企业。在申报增设经营场所时,企业应按照商事登记的要求先办理换照,并同时办理企业经营场所变动申报,应当提交如下材料:
1、录入设备上选择所需要经营的具体经营项目,并完整抄录在换照申请书上)
2、企业变动申报事项申请书(具体填写经营场所地址,并按照经营场所数增加副本);
3、股东签署的关于增设经营场所修改章程的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;http://www.tp-shop.cn/news_6953.html